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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职位详细
区属宝安区
职位编码2003AA052
主管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考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录用职位名称法官助理
职位级别四级法官助理
人员类别公务员
职位简述从事民商事、刑事审判辅助工作。
招考名额2
报名人数61
性别不限
最高年龄35
身份要求应届生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
研究生专业要求法学(A0301)
本科专业要求
是否要求全日制
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其它条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Ⅰ类),《申论》(Ⅰ类)。
备注急需紧缺专业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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