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编号 | 220300762 |
主管单位 | 上海市总工会 |
用人单位 | 上海市工人文化宫 |
岗位名称 | 创作员 |
岗位类别 | 专技岗位 |
岗位职责 | 1、具有较强文字功底,能根据选题策划和文学创作要求,主动深入基层,搜集和提炼创作素材资料;2、善于挖掘工会重点宣传的先进人物和典型,做好主旋律剧本创作;3、能保质保量完成创作任务,一般全年剧本创作至少1部成品(字数3万字以上),小剧本(小品)若干(3个以上);4、配合参与审核外部编剧剧本;5、配合部门做好职工文学创作及其他的相关工作。 |
招聘人数 | 1 |
招聘对象 | 应届毕业生 |
最低工作年限 | 不限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年龄上限 | 30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不限 |
户籍要求 | 不限 |
面试比例 | 1:5 |
最低合格分数线 | 全市平均成绩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4:6 |
专业要求 | 戏剧影视文学等相关专业 |
其它条件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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