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编号 | 220301373 |
主管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用人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岗位名称 | 助理会计师 |
岗位类别 | 专技岗位 |
岗位职责 | 负责静安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代理集中记账以及日常报销 |
招聘人数 | 3 |
招聘对象 | 非应届毕业生 |
最低工作年限 | 五年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年龄上限 | 35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不限 |
户籍要求 | 不限 |
面试比例 | 1:3 |
最低合格分数线 | 全市平均成绩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4:6 |
专业要求 | 会计学 |
其它条件 | 具有会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熟悉和掌握财会政策,具备较强的责任感且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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