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区划 | 静安区 |
主管部门 | 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用人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
岗位编号 | 310108039002001 |
岗位名称 | 助理馆员(文物保护员) |
岗位简介 | 负责区域内各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等工程监管及可移动文物日常管理;参与调查、了解、研究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的基本情况,熟悉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 |
招聘人数 | 1 |
岗位类别 | 专技岗位 |
招聘对象 | 应届毕业生 |
最低工作年限 | 不限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年龄上限 | 35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户籍要求 | 不限 |
面试比例 | 1:3 |
最低合格分数线 | 全市平均成绩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4:6 |
专业要求 | 不限 |
其它条件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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