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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窗口接待

  职位详细
隶属区划静安区
主管部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
用人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岗位编号310108031001001
岗位名称窗口接待
岗位简介负责窗口接待、参与协调矛盾,处理内部行政、文秘、档案等工作
招聘人数2
岗位类别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
最低工作年限不限
政治面貌不限
年龄上限35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户籍要求不限
面试比例1:3
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市平均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4:6
专业要求不限
其它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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