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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管理1

  职位详细
隶属区划静安区
主管部门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用人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岗位编号310108020002001
岗位名称社区管理1
岗位简介负责事务中心前台窗口的日常工作、大厅咨询接待等工作
招聘人数1
岗位类别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非应届毕业生
最低工作年限二年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年龄上限35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户籍要求限本市
面试比例1:3
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市平均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4:6
专业要求不限
其它条件法学专业优先。
备注面试时进行心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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