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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上海市普陀区纪检监察事务管理中心会计

  职位详细
隶属区划普陀区
主管部门中共上海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普陀区监察委员会
用人单位上海市普陀区纪检监察事务管理中心
岗位编号310107090001002
岗位名称会计
岗位简介负责会计出纳、各类资产管理和社保、个税等
招聘人数2
岗位类别专技岗位
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
最低工作年限不限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年龄上限35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户籍要求不限
面试比例1:3
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市平均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4:6
专业要求管理学学科门类下属专业
其它条件会计专业优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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