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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上海市长宁区城市更新和低碳项目管理中心(上海市长宁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经济社会管理

  职位详细
隶属区划长宁区
主管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用人单位上海市长宁区城市更新和低碳项目管理中心(上海市长宁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岗位编号310105004001001
岗位名称经济社会管理
岗位简介从事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事业发展综合统筹及公共服务设施协调推进等方面工作。
招聘人数1
岗位类别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
最低工作年限不限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年龄上限35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户籍要求不限
面试比例1:3
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市平均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4:6
专业要求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
其它条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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