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分类 | 公务员(B类) |
地区 | 静安区 |
招录机关 | 上海市静安区 |
用人单位 |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
职位名称 | 综合管理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职位代码 | 25020544 |
职位简介 |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
招录人数 | 3 |
招考对象 | 不限 |
本科专业要求 | 法学类,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犯罪学 |
研究生专业要求 | 法学类,公安学类 |
专业类别 | 政法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 |
学位要求 | 硕士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其他条件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证书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证书;或报名时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均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
备注 | 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都需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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