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分类 | 公务员(B类) |
地区 | 嘉定区 |
招录机关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
用人单位 |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
职位名称 | 法官检察官助理类/二级助理及以下 |
职位代码 | 25020265 |
职位简介 | 根据职位职责要求,协助检察官审查批准逮捕、起诉等各类案件,草拟案件审查报告及有关法律文书、开展检察调研,从事案件材料整理、记录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
招录人数 | 8 |
招考对象 | 不限 |
本科专业要求 | 法学类,金融学类,公安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
研究生专业要求 | 法学类,法律类 |
专业类别 | 政法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其他条件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证书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证书;或报名时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均达到当年全国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条件。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需符合本市检察官关于任职回避的规定。 |
备注 | 本科所列专业均须为主修专业。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都需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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