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分类 | 参公(B类) |
地区 | 静安区 |
招录机关 | 上海市静安区 |
用人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
职位名称 | 行政执法类/四级主办及以下 |
职位代码 | 21010596 |
职位简介 | 负责污染情况现场监督检查、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及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等工作 |
招录人数 | 3 |
招考对象 | 不限 |
本科专业要求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理学(07),法学(03) |
研究生专业要求 |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理学(07),法学(03) |
专业类别 | 政法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其他条件 | 熟悉和了解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执法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
备注 |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符合其一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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