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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助理类/二级助理及以下

  职位详细
系统分类公务员(B类)
地区市属
招录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用人单位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职位名称法官检察官助理类/二级助理及以下
职位代码21010299
职位简介根据职位职责要求,协助检察官审查批准逮捕、起诉等各类案件、草拟案件审查报告及有关法律文书、开展检察调研,从事案件材料整理、记录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录人数3
招考对象不限
本科专业要求法学类(0301)
研究生专业要求法学类(0301)
专业类别政法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
政治面貌不限
其他条件1.已获得国家司法考试A类证书或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主观题分数达到当年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2.大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须为法学专业。
备注报考检察官助理岗位的需符合本市检察官关于任职回避的规定。研究方向为刑法、刑事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专业的优先。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都需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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