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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检察官助理类/二级助理及以下

  职位详细
系统分类公务员(B类)
地区市属
招录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用人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职位名称法官检察官助理类/二级助理及以下
职位代码21010251
职位简介在法官指导下完成审判辅助性工作;经考核合格,择优选拔为法官助理;因工作需要,法官助理可代行书记员职责。
招录人数8
招考对象不限
本科专业要求法学类(0301)
研究生专业要求法学类(0301)
专业类别政法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硕士
政治面貌不限
其他条件已获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证书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证书;或报名时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均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条件;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备注法学硕士。法官助理需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应届毕业生优先;具备较好的写作能力、在专业杂志发表过论文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都需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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