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临沂 |
系统 | 法院系统 |
招录机关 | 兰陵县人民法院 |
招录职位名称 | 审判执行辅助职位 |
录用计划 | 5 |
用人单位 | 机关 |
职位描述 | 从事法官助理工作 |
专业要求 | 以大学本科报考的:法学专业,及其近似专业; 以研究生报考的:法学一级学科(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方向),法律专业学位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招录对象 | 不限 |
职位类型 | 公务员 |
申论试题类型 | A类 |
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
咨询电话 | 185539 18696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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