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济宁 |
系统 | 法院系统 |
招录机关 | 汶上县 人民法院 |
招录职位名称 | 审判执行辅助职位 |
录用计划 | 2 |
用人单位 | 机关 |
职位描述 | 从事法官助理等审判辅助、强制执行辅助工作 |
专业要求 | 以大学本科报考的: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监所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及其近似专业; 以研究生报考的:法学一级学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专业方向),法律专业学位;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方向)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招录对象 | 不限 |
职位类型 | 公务员 |
申论试题类型 | A类 |
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
咨询电话 | 0537-7285568 |
备注 |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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