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考人数 | 职位详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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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1015005000001 | 法官助理职位A | 研究生 | 研究生专业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一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金融服务法、商法学、金融法学专业方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 | 1 | 详细 | ||
13701015005000002 | 法官助理职位B | 研究生 | 研究生专业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一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金融服务法、商法学、金融法学专业方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 | 1 | 详细 | ||
13701015005000003 | 法官助理职位C | 研究生 | 研究生专业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一级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金融服务法、商法学、金融法学专业方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 | 1 | 详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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