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省直 |
招录机关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用人单位 | 青岛海事法院 |
职位代码 | 13730002003000001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 |
考试类别 | A类 |
职位简介 | 主要承担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
录用计划 | 3 |
招录对象 | 不限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大学专科专业要求 | |
大学本科专业要求 | 全日制法学专业 |
研究生专业要求 | 法学一级学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方向领域 |
性别要求 | 无限制 |
户籍或生源地要求 | 无限制 |
政治面貌 | 无限制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无限制 |
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工作地点 | 山东省 |
备注 | 1、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3、需服从分配到派出法庭工作,工作地点为烟台市、威海市(环翠区和石岛管理区)、日照市、潍坊市;4、其他要求详见2020年山东省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简章。相关条件请在报名申请中注明。 |
单位信息发布网站 | http://qdhsfy.sdcourt.gov.cn |
咨询电话1 | 0532-58589621 |
咨询电话2 | |
咨询电话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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