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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共李沧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李沧区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职位

  职位详细
地区青岛
招录机关中共青岛李沧区委组织部
用人单位中共李沧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李沧区监察委员会
职位代码13702022001000004
职位名称案件审理职位
考试类别B类
职位简介从事案件审理、有关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政策研究工作
录用计划1
招录对象不限
学历要求研究生
学位要求硕士以上
大学专科专业要求
大学本科专业要求
研究生专业要求法学一级学科(刑法学、诉讼法学、侦查学、证据法学、刑事法学、监察法学、国家监察学方向)、公安学一级学科(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法律专业学位
性别要求无限制
户籍或生源地要求无限制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无限制
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是否差额考察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工作地点青岛市李沧区
备注1.根据工作需要,需经常异地出差及从事夜间值守工作,适合男性;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3.报考人员应回避以下关系或情况:与李沧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在编工作人员或李沧区管及以上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单位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qdlc.gov.cn
咨询电话10532-87630236
咨询电话2
咨询电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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