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菏泽 |
招录机关 |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用人单位 | 东明县人民法院 |
职位代码 | 13729021010000001 |
职位名称 | 法官助理职位A |
考试类别 | B类 |
职位简介 | 从事各项审判执行的司法辅助工作 |
录用计划 | 2 |
招录对象 | 不限 |
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以上 |
大学专科专业要求 | |
大学本科专业要求 | 法学、知识产权专业 |
研究生专业要求 | 法学一级学科的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方向领域,法律专业学位 |
性别要求 | 无限制 |
户籍或生源地要求 | 无限制 |
政治面貌 | 无限制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无限制 |
是否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 否 |
是否差额考察 | 否 |
是否执行特殊体检标准 | 否 |
工作地点 | 菏泽市东明县 |
备注 |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其他要求详见2020年山东省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简章 |
单位信息发布网站 | www.hezedj.gov.cn |
咨询电话1 | 0530-5321022 |
咨询电话2 | |
咨询电话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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