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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项目人员)

  职位详细
地区包头市
系统法院系统
招录机关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单位层级旗县级
机构性质机关
职位名称财务管理(项目人员)
职位简介从事行政综合业务岗位、出纳、会计等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招考人数1
学历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位学士及以上
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学类
政治面貌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是否仅面向“项目人员”招考
是否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是否为艰苦边远地区
户籍限制情况
是否进行体能测评
性别
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其他条件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备注
咨询电话0471-6986064;0471-69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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