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包头市 |
系统 | 党群 |
招录机关名称 | 包头市纪委监委 |
单位层级 | 地市级 |
机构性质 | 机关 |
职位名称 | 纪检监察(项目人员) |
职位简介 | 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和执纪审查以及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
招考人数 | 1 |
学历 |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专业 | 法学类、社会学类、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工商管理类 |
政治面貌 |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
是否仅面向“项目人员”招考 | 是 |
是否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 |
是否为艰苦边远地区 | |
户籍限制情况 | |
是否进行体能测评 | |
性别 | |
最低服务年限 | 5年(含试用期) |
其他条件 |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 |
备注 | |
咨询电话 | 0472-5619306;0472-561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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