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包头市 |
系统 | 公安系统 |
招录机关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 |
单位层级 | 地市级 |
机构性质 | 机关 |
职位名称 | 业务岗位2 |
职位简介 | 主要从事执法勤务类工作(公安机关基层执法办案工作) |
招考人数 | 3 |
学历 |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专业 | 本科: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法学;研究生:法学门类、公安技术(一级学科)、法律、警务 |
政治面貌 |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
是否仅面向“项目人员”招考 | |
是否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 是 |
是否为艰苦边远地区 | |
户籍限制情况 | |
是否进行体能测评 | 是 |
性别 | 男性 |
最低服务年限 | 5年(含试用期) |
其他条件 | 30周岁以下;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其中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男性 |
备注 | |
咨询电话 | 0471-6550200;0471-655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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