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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共法库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协调科工作人员(二)

  职位详细
地区沈阳市
序号393
单位名称中共法库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系统类别党群机关
部门层级县(市、区)直(街道)
用人处室及职位名称督办协调科工作人员(二)
招考计划2
职位简介负责督办协调巡察相关工作
专业本科、研究生:法学类、公安学类
学历本科及以上
学位学士学位及以上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无限制
其他条件无限制
面试比例1: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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