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长春 |
部门代码 | 102015 |
部门名称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职位代码 | 001 |
职位名称 | 食品监管职位1 |
科目类别 | A |
招考人数 | 1 |
招考对象 | 不限 |
学历要求 | 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学位要求 | 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是否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 不允许 |
专业要求 | 本科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注:可授工学或农学学士学位),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研究生专业为:发酵工程,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
性别要求 | 男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 不限 |
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 |
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 无 |
体能测评或专业考试要求 | 无 |
体检标准 | 通用标准 |
备注 | |
部门性质 | 公务员法机关 |
网报咨询电话 | 0431-88500725,0431-88500721,0431-885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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