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长春 |
部门代码 | 102014 |
部门名称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
职位代码 | 011 |
职位名称 | 药品监管职位2 |
科目类别 | A |
招考人数 | 1 |
招考对象 | 不限 |
学历要求 | 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学位要求 | 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是否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 不允许 |
专业要求 | 本科专业为: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药物制剂(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临床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为: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 |
性别要求 | 女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 不限 |
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 |
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 无 |
体能测评或专业考试要求 | 无 |
体检标准 | 通用标准 |
备注 | |
部门性质 | 公务员法机关 |
网报咨询电话 | 0431-88500725,0431-88500721,0431-8850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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