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南省 |
上报单位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部门名称 | 定安县、文昌市、屯昌县、临高县人民法院 |
职位名称 | 五级法官助理 |
部门代码 | 0011 |
职位代码 | 01 |
招考部门类别 | 党群 |
科目类别 | 甲类 |
招考名额 | 15 |
开考比例 | 3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研究生专业名称及代码 | 法学(0301)、法律(0351) |
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法学(030101K)、知识产权(030102T)、监狱学(030103T)、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030104T)、国际经贸规则(030105T) |
专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
招考对象 | 不限 |
其他条件 |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部门(招考单位)属性 | 县(市)级 |
部门(招考单位)性质 | 公务员 |
民族 | 不限 |
户籍 | 全国 |
性别 | 不限 |
年龄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备注 | 定安录用3名、文昌录用5名、屯昌录用3名、临高录用4名,考察合格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录用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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