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潭 |
单位代码 | 95004 |
单位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职位代码 | 02 |
职位名称 | 五级法官助理 |
单位所属系统 | 审判机关 |
单位层级 | 市直 |
试卷类型 | A类 |
招考人数 | 1 |
招考范围 | 全国 |
出生年月要求 | 35周岁以下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文化程度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或以上学位 |
学历类别要求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工作经历要求 | 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
专门职位 | 否 |
所需专业 | 法学类 |
职位简介 | 从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等有关工作 |
其他要求 | 学位类型要求为法学(含法律硕士学位) |
备注 | 要求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录用标准:符合《法官法》及有关回避规定;开考比例:不限开考比例; |
联系方式 | 魏女士0591-24263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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