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050 |
地区部门 | |
招录单位 | 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 |
咨询电话 | 023-74503118 |
招录指标 | 2 |
职位属性 | 行政执法类职位 |
职位名称 | 综合行政执法职位3 |
职级层次 | 一级行政执法员 |
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专业要求 | 本科:法学类、建筑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城市管理专业、应急管理专业研究生:法学类、建筑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
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 | 不限 |
申论考试类型 | 申论3 |
笔试开考比例 | 1:5 |
体能测评比例 | 无 |
专业科目考试 | 否 |
面试比例 | 1:3 |
考察比例 | 1:1 |
其他要求 | 面向2021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录用后需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职位描述 | 从事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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