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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监管医疗岗

  职位详细
职位类型特殊职位
地区北京市
职位代码212501201
单位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
用人部门监所管理总队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职位名称监管医疗岗
职位层级市级机关
职位类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职位简介负责公安监管医疗相关工作。
招考人数5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本科:精神医学(100205TK)研究生: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
政治面貌不限
其它条件考生须正常毕业;本职位计划招录男性3人、女性2人。
是否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3:1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无限制
考生咨询电话010-87395323010-87395173
单位网站https://gaj.beijing.gov.cn“招录信息专栏”
备注一、本科生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二、考生须达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各项标准(见单位网站):1.体能测评合格;2.体检合格;3.心理测试合格;4.综合考察合格。三、考生须服从组织分配。四、本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见单位网站),占公务员笔试总成绩30%。五、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5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此职位。六、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本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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