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 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指示与工作能力的考试。 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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