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职位表下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有关要求,海南省2024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6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我省儋州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定安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等13个市县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600名。
附件:海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五)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师资格要求。严格“持证上岗”,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均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特岗教师(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七)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综合考虑服务年限等因素,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八)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省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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