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精神,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2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2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3.中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3日至5日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1年12月13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会考机构)公布本地区2022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等考试相关事项。

  2.我省2022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具体报名及审核的方式方法另行通知。

  3.2022年4月8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2022年5月5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5.2022年5月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各市会考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

  6.2022年6月1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组织完成全省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6月22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考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7.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考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2年2月16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公布本地区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2.我省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14:00截止。具体报名及审核的方式方法另行通知。

  3.2022年8月1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2022年9月1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5.2022年9月3日至5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各市会考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9月28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全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

  6.2022年10月2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考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7.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考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会考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市会考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省、市级会考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市会考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社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市会考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向省会计考办报告,由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市会考机构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六)2022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考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2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安徽省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将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1年4月1-30日(每天8:00-20:00,4月3-5日清明节法定节假日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应为免冠、白底、清晰、完整的证件照,像素:138像素×170像素,分辨率至少满足每英寸96×96点,jpg或jpeg文件格式)。照片审核系考生完成缴费后人工进行,有短信通知考生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重新上传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电子照片到各市考办(详见网报系统中安徽省考区信息)进行现场处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所在省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8月6日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6日—8月6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者向报名所在市考办(见网报系统中安徽省考区信息)咨询具体要求后,再按要求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相关市考办办理审核事宜。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报名人员应于2021年6月15—30日(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不得更改所报考科目、报考考点、相关报名信息,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goin2021年注册会计师报名缴费入口

  2.报名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5〕179号)规定执行,即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0元(含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考务费和支付机考公司的机考服务费)。

  3.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2021年8月9日后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1年)》确定的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生可选择使用仅限于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及其功能,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另外,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08:30-11:30会计(第一场)

  13:00-15:00税法(第一场)

  17:00-19:00经济法(第一场)

  2021年8月28日(星期六)

  08:30-11:00审计

  08:30-11:00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

  17:00-19:0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

  08:30-11:30会计(第二场)

  13:00-15:00税法(第二场)

  17:00-19:00经济法(第二场)

  综合阶段考试:

  2021年8月28日(星期六)

  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全省16个地级市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合肥市。

  (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

  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非常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科目的一场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8月9—2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保存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于2021年11月下旬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按照省注协网站通知要求办理。

  八、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1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1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在中注协官网“CPA考试”专栏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可以携带不具备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

  (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报名人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报名人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服务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者咨询省注协和各市考办(咨询电话详见网报系统中安徽省考区信息)

  (七)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建议报名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请广大考生根据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并配合落实相关规定。

  安徽省各级考办信息

考区单位地址电话
合肥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财政局一楼国库支付中心大厅会计事务办理点0551-63532014
蚌埠蚌埠市财政局蚌埠市涂山东路1699号金融中心B座2107室0552-2076967,2072957
芜湖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政务新区,市政府大楼5楼,财政局会计科0553-3122122
淮南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山南新区)0554-6667431
马鞍山马鞍山市财政局马鞍山市西塘路450号0555-8880565
六安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财政局大楼(皖西博物馆正对面)五楼505室0564-3378215
宿州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淮河中路556号,市财政局会计科(912室)0557-3905760
阜阳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清河东路702号阜阳市财政局会计科0558-2278998
黄山黄山市财政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市财政局会计科0559-2355302
滁州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四楼407室(市财政局会计科)0550-3216511
淮北淮北市财政局淮北市财政局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0561-3053885
铜陵铜陵市财政局铜陵市北斗星城C7栋1104室0562-2629191,2629192,2629193
宣城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状元南路36号财政局会计科0563-3012870
池州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财政局一楼大会议室0566-2023991
安庆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菱湖北路32号市财政局会计科(11楼)0556-5288972
亳州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财政局监督局(会计科)(希夷大道市行政服务中心后楼803房间)0558-5119275
 省注协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1905室0551-6815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