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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枞阳县级公立医院赴高校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枞阳县级公立医院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枞阳县级公立医院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33名、县中医院招12名,详见附件1《2019年枞阳县级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主要依据《2018年安徽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在枞阳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枞阳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枞阳县人民医院网、枞阳县中医院网及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安徽理工大学等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并在安徽医科大学报名现场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在安徽医科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琦元楼 12101教室)报名。
枞阳县卫生计生委和枞阳县级公立医院按岗位条件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亲笔填写的《2019年枞阳县级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2019年枞阳县级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④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2张。
⑤自荐材料1份。
2.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名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3)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县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考试。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高于1: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4)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70%与面试成绩3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7+面试成绩×0.3。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三方协议)。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仍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枞阳县卫生计生委和枞阳县级公立医院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枞阳县卫生计生委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原件,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规定的枞阳县级公立医院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校园招聘由县卫生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编办和县纪检监察委派驻县卫计委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和监督,同时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符合回避制度要求。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或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枞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枞阳县卫生计生委人教股:0562-3211956
枞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562-2975019
枞阳县中医院办公室:0562-3211452
监督电话:枞阳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卫计委纪检监察组0562-325706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19年枞阳县级公立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枞阳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选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