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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合肥庐江县卫生系统部分单位选调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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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庐江县卫生系统部分单位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编委研究同意,我县城区卫生系统部分单位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21名工作人员(其中庐城镇卫生院10名、县三院10名,县矾宝山医院1名)。

  二、选调范围

  (一)庐城镇卫生院选调范围

  我县基层卫生院正式在册在岗聘用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县三院选调范围

  面向我县卫生计生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含历年来公开招聘、招募的编制内管理人员)公开选调5名;面向县外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5名;

  (三)县矾宝山医院选调范围

  本县卫生计生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含历年公开招聘、招募的编制内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工作满5年及以上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8年10月8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庐城镇卫生院护理、临床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4、近5年度考核(含试用期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②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擅自离岗或不在岗全年达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③正在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④我县尚在服务期内人员;⑤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⑥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其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本人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现工作岗位、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字样等;县外报考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以及报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和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报名费45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N+1比例的(N为选调计划数),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卫计委人事科(庐江五中对面6楼)。

  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卫计委联合审查。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前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按职称资格高的、学历层次高的顺序确定(下同)。

  每个岗位在县内每所医疗卫生单位选调人数不得超过1人,如超过1人,按所在单位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委联合组织实施。对考察不合格所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从所选调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调动聘用

  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与新单位重新办理合同聘用签订手续。选调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

  涉及职称聘任的,被选调人员需在新单位缺额岗位内且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按竞聘上岗有关规定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选调人选在7天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卫计委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2561919(县卫计委)

  监督电话:0551-87328122(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表:1、2018卫生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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