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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8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点的设立
全市共设5个现场审核点,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等工作。
市区现场审核点:市卫生计生委6楼会议室(洞山中路16号),受理范围为市管医疗机构,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辖区内区管医疗机构考生。
凤台县现场审核点:凤台县卫生计生委411室,受理范围为凤台县、毛集区辖区内医疗机构考生。
寿县现场审核点:寿县监督所3楼(原计划生育服务站县中医院后面),受理范围为寿县辖区内医疗机构考生。
田家庵区现场审核点:田家庵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受理范围为田家庵区辖区内区管医疗机构考生。
潘集区现场审核点:潘集区政府716室,受理范围为潘集区辖区内医疗机构考生。
二、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一)市区:1月27日-2月9日期间,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具体安排如下:
1月29日上午:市妇幼保健院、市疗养院、马山医院、市职防所、淮化医院、市疾控中心 ;
1月29日下午:市二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卫校附院、市中心血站、华健医院;
1月30日上午:市一院、市四院、田电医院、谢一医院、新庄孜医院、和睦妇产医院;
1月30日下午:东方肿瘤、矿职防院、佳乐妇产医院、中山医院;
1月31日上午:朝阳医院、新华医院、交通医院、泽明眼科医院;
1月31日下午:新康医院、李郢孜医院、田东医院;
2月1日上午:东方总院、济民医院、华夏眼科医院;
2月1日下午:大通区辖区内区管医疗机构;
2月2日上午:八公山区辖区内区管医疗机构;
2月2日下午:谢家集区辖区内区管医疗机构;
注:以上集中报名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集中整理,统一报送。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的,一律不予补报。
2月5日:审核凤台县、毛集区上报材料;
2月6日:审核寿县上报材料;
2月7日:审核田家庵区上报材料;
2月8日:审核潘集区上报材料;
(二)凤台县、寿县、田家庵区、潘集区:自行安排,并于报市审核前完成现场审核工作。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现场审核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5、新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即报名考试系统中附表3);
6、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7、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市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9、各集中报名单位及县区现场审核点须上报《考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
四、报名费用
2018年实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在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
3、请各单位对报名的考生认真审核,严禁外地考生、或不在本单位工作,和正在读研的考生挂靠,一经发现出具假试用期考核证明,一经查处,将追究挂靠医疗机构责任,并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处理。
六、报名咨询电话
市卫生计生委报名点:0554-6674830
凤台县报名点:0554-8682665
寿县报名点:0554-4022698
田家庵区报名点:0554-3638091转6009
潘集区报名点:0554-4989156
七、其他
请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广大考生,并随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网或省、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内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