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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妇女保健院、浙江省妇女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妇产科医疗、教学、科研及计划生育、妇女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是在华东区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三级甲等妇产科专科医院。核定床位1120张、婴儿床260张。地点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2018年计划公开招聘25个岗位92名工作人员。其中:医疗岗66人,医技岗8人,药剂岗1人,护理岗3人,科研岗1人,非医疗类专业技术岗7人,管理岗6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医、技、药、护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其他岗位需要继续招聘的,另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
结合部分岗位补员偏好特点和每年持续性招聘工作安排,一些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同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归国人员。除这些岗位外,符合其它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8年7月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2018年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学历学位。一般要求全日制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0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24时,应聘人员请登陆我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portal.womanhospital.cn/hr,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完善个人简历后选择岗位投递。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表中标明为紧缺岗位的,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3、初评。为方便后续面试工作有序开展,医院招聘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较高的岗位进行初步评估,妇产科医生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4倍比例,其他岗位按4-5倍比例,适当控制考试人数。评估主要针对报名人员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因素。非医疗类专业技术岗及管理岗按照实际通过初审人员确定考试对象。
(二)考试
1、科级考试。
科室考试工作小组根据我院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员参加科室面试,其中非医疗类专业技术岗及管理岗按照取得笔试成绩排序,以招聘人数的4-5倍比例确定进入科室面试人员。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各岗位以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医院层面面试人员。科室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2、院级面试
院级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测评包括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要素,并结合科级面试意见以及与应聘人员交流情况,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和体检、考核对象名单。院级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院级面试时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院级面试测评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
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进行。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1-2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者,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均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1、递补。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拟聘人员放弃资格的,将根据院级面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安排递补人员。
2、调剂。医院完成其他岗位招聘工作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接近的同一批次被核减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将根据院级面试成绩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适当调剂并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portal.womanhospital.cn/ “人才招聘”;
2、主管部门(浙江大学)网站: http://www.zju.edu.cn/,“学校机构/人事处/招聘信息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聘)”) 。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医院官网和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大学(人事处),0571-88981922。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人事科。
电话:0571-87914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