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6、公示和录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1500元/月;满一个考核年限后增加浮动工资。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2日—10月14日
上午 8:30 - 11:30 下午 2:30 – 5:00。
2、报名地点:镜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楼,造船厂东大门隔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1年10月25日
上午 8:30 - 11:30 下午2:30 - 5:00。
4、其他环节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有关招聘的政策和信息等,请登陆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hjhq.gov.cn/823)查询。
联系电话:0553-3122356 0553-3122052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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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