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统一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依笔试、面试按5:5的比例折合后的合成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1)笔试内容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写作和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专业知识占50%。其中专业知识考试内容:设计院本部职位统一为水利水电工程及建筑专业知识;勘测队为工程测量、地质;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等;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12月19日至21日到宿州市水利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557—3022331)。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涉及仪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其他相关方面能力。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3)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
(4)参加公开招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2011年12月26日至27日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219房间,联系电话:0557-3027046。)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补办。
2、人选确定、公示及试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终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查、录取,若最终合成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再相同,则依照《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客观题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在“安徽省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宿州市水利局”官方网页进行公告。
3、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对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
试用期满、双向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与应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派发干部商调函办理相关手续。一经聘用,享受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工资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全程指导监督下实施,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0557-3027046,0557-3027932
七、联系电话
宿州市水利局考务办公室(局人事科)
联系人:卢正群 联系电话:0557-3022331
附件:《2011年安徽省宿州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水利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安徽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