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1阜阳市招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员公告,事业单位交流群:67331820
五、聘用与管理
招聘的道路交通协管人员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是聘用合同制关系,由交警支队按合同进行管理使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每年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聘用关系,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3个月内,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后月平均工资不低于1000元(含考核奖和伙食费补贴),并从正式聘用起,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七、组织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招聘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凡对举报内容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公告仅适用于此次招聘)咨询电话:2560360;2257783
阜阳市公安局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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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