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名收费标准:
工作人员按拟聘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缴纳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每人缴纳笔试费用90元。
6、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程序: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于2011年11月21日在宿松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录宿松县政府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2011年11月22日17:30前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笔试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11月25日凭缴费收据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8、加分事项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经规定程序审核后,符合条件者按政策规定笔试成绩加2分。有关材料请报名时一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
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笔试工作由宿松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安排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1、笔试时间:2011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
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常识、判断推理、写作、英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职位简章》所列范围)。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具体见《宿松县民政局等七部门有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11月29日公布笔试成绩并接受考生查分,若需查分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查分申请表,12月1日上午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查分,12月2日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存根》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12月5日在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其他要求提供材料。招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应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面试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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