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公务员 在线咨询
    事业单位 在线咨询
    教师考试 在线咨询
    医疗卫生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35866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试题资料 > 职业能力测试 >

    阅读模式

    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

    2024-01-10 18:10 来源:华图事业单位题库

      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事业单位题库发布职业能力测试: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更多关于安徽事业单位联考,2024安徽事业单位模考,事业单位职测模考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下列选项中关于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按照其出资份额负担管理费

      B.共有份额权利主体因继承而发生变化时,其他共同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一般不予支持

      C.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

      D.处分共有物的,应当经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要点:

      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选项中“共同共有人按照其出资份额负担管理费”的表述错误。A项错误。

      B项:根据2021年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九条,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中“共同共有”的表述不准确。B项错误。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中“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表述不准确。D项错误。

      来源:2024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模考第九季

    事业单位试题

      以上是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模考的试卷的部分试题内容,更多安徽事业单位联考,2024安徽事业单位模考,事业单位职测模考,请继续查看2024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模考第九季试题题库或最新事业单位试题题库

      以上是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

    (编辑:安徽华图)

    2024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
    Smohan

    安徽华图教育

    安徽华图教育官方微信:anhuihuatu

    立即关注
    • 20000+每日阅读
    • 200000+粉丝
    • 1000+每日转发
    2024安徽医疗卫生考试笔试课程
    Smohan

    华图公务员考试热点

    安徽华图官方微博http://weibo.com/ahhtexam

    立即关注
    • 170000+粉丝
    • 18000+博文
    • 700+每日转发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搜索 畅言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