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公务员 在线咨询
    事业单位 在线咨询
    教师考试 在线咨询
    医疗卫生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35866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试题资料 > 职业能力测试 >

    阅读模式

    男女平等是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妇女在家庭等领域享

    2024-01-03 05:34 来源:华图事业单位题库

      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事业单位题库发布职业能力测试:男女平等是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妇女在家庭等领域享。更多关于安徽事业单位联考,2024安徽事业单位模考,事业单位职测模考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男女平等是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妇女在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鼓励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共同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相关健康体检

      B.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

      C.妇女按照收入的比例划分对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D.女方有权要求在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的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3年版《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六条,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因此,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非按照收入的比例划分。故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要点:

      A项:根据2023年版《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条,国家鼓励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共同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相关健康体检。A项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根据2023年版《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B项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根据2023年版《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六条,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D项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

      来源:2024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模考第二季

    事业单位试题

      以上是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模考的试卷的部分试题内容,更多安徽事业单位联考,2024安徽事业单位模考,事业单位职测模考,请继续查看2024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模考第二季试题题库或最新事业单位试题题库

      以上是男女平等是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妇女在家庭等领域享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

    (编辑:安徽华图)

    2024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
    Smohan

    安徽华图教育

    安徽华图教育官方微信:anhuihuatu

    立即关注
    • 20000+每日阅读
    • 200000+粉丝
    • 1000+每日转发
    2024安徽医疗卫生考试笔试课程
    Smohan

    华图公务员考试热点

    安徽华图官方微博http://weibo.com/ahhtexam

    立即关注
    • 170000+粉丝
    • 18000+博文
    • 700+每日转发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搜索 畅言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