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公务员 在线咨询
    事业单位 在线咨询
    教师考试 在线咨询
    医疗卫生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35866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试题资料 > 职业能力测试 >

    阅读模式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

    2024-01-02 03:16 来源:华图事业单位题库

      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事业单位题库发布职业能力测试: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更多关于安徽事业单位联考,2024安徽事业单位模考,事业单位职测模考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下列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

      B.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C.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受让人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技术转让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四条:“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或者许可人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是由“让与人”承担责任,而不是“受让人”。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要点:

      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第三款:“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A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四条:“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B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第三款:“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D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排除。

      来源:2024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模考第一季

    事业单位试题

      以上是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模考的试卷的部分试题内容,更多安徽事业单位联考,2024安徽事业单位模考,事业单位职测模考,请继续查看2024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职测模考第一季试题题库或最新事业单位试题题库

      以上是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

    (编辑:安徽华图)

    2024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
    Smohan

    安徽华图教育

    安徽华图教育官方微信:anhuihuatu

    立即关注
    • 20000+每日阅读
    • 200000+粉丝
    • 1000+每日转发
    2024安徽医疗卫生考试笔试课程
    Smohan

    华图公务员考试热点

    安徽华图官方微博http://weibo.com/ahhtexam

    立即关注
    • 170000+粉丝
    • 18000+博文
    • 700+每日转发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搜索 畅言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