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招考网同步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动态信息: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更多关于对偷盗婴儿,行为以绑架罪论处,必须是行为人,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网,以及安徽华图教师考编(jiaoshitest)认证号和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2023年教师招聘备考学习2群
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 )。
A.导致婴儿死亡的 B.出于出卖目的
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罪名。C项正确,按照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以出卖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在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都是从重处罚情节。A、B、D项错误。故本题选C。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3/0128/2526946.html
——相关阅读——
招考信息--2023安徽教师招聘公告|职位表|历年分数线
面试相关--2023安徽教师成绩查询|排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备考资料--安徽教师招聘历年试题解析|备考资料
推荐图书--2023安徽教师招聘图书网课|笔试课程
辅导课程--2023教师资格笔试网络课程|图书资料
以上是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教师招考网(https://ah.huatu.com/jiaoshi/)、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安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本文【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来源于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具体最终信息请以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为准!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