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招考网同步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动态信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更多关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网,以及安徽华图教师考编(jiaoshitest)认证号和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2023年教师招聘备考学习2群
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的这项权利称为( )。
A.抵押权 B.质押权
C.留置权 D.所有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债权。A项正确,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B项错误,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C项错误,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D项错误,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本题选A。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3/0117/2522433.html
——相关阅读——
招考信息--2023安徽教师招聘公告|职位表|历年分数线
面试相关--2023安徽教师成绩查询|排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备考资料--安徽教师招聘历年试题解析|备考资料
推荐图书--2023安徽教师招聘图书网课|笔试课程
辅导课程--2023教师资格笔试网络课程|图书资料
以上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教师招考网(https://ah.huatu.com/jiaoshi/)、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安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本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来源于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具体最终信息请以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为准!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