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退回社保费会计处理
2022-11-13 17:00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疫情期间,企业收到退回的社保费时,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管理费用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确定相应科目)。
疫情退回社保费会计处理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退回的社保费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 ? 贷: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 ??贷:管理费用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确定相应科目)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退回的社保费时,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也可冲减“管理费用”等损益类科目,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进行过渡。根据规定,疫情期间,社保费用的减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三项内容。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