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范围及规模标准
2022-09-30 16:36 来源:中国建筑工程考试网
【导读】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范围包括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其它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等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的业务。除此之外,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是全国通用的,无论在哪里都可以使用。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范围包括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其它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等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的业务。除此之外,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是全国通用的,无论在哪里都可以使用。
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范围
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规模标准
1、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又可分为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大型的大于25层或者是100米,中级规模的在5-25层之间,小型的小于5层)、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大型的大于3000平米,中型的在1000-3000平米,而小型的则小于1000平米)。
2、高耸建筑物工程:又可分为冷却塔及附属工程(大型大于3500平米,中型的为2500-3000平米,小型的为小于2500平米)、高耸建筑物工程(大型的高度大于100平米,中型的高度50-100米,而小型的高度为50米以下)。
3、地基与基础工程:这类工程又可分为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大型的层高大于25米,中型的在20-25米之间,小型的为小于20米)、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大型的高度大于100平米,中型的高度50-100米,而小型的高度为50米以下)。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