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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2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成绩查询时间

2022-07-25 08:55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重庆公务员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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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到自己的成绩后,面试备考非常重要,下面就提供一些关于公务员面试的备考技巧:

  要想回答自然流畅,首先我们就必须知道人际题的含义以及公考中的考查内容。一方面,在公务员考试中人际指的是人与人之际的交往;另一方面,人际题主要考察与同事、群众、兄弟单位之间各种矛盾如何巧妙解决,在这些不同的角色中都包含着主动性原则、服从性原则以及灵活性原则等。于是从一道小小的人际题当中就可以看出未来考生处理事务的能力与态度。

  其次针对两个步骤“怎么看”和“怎么办”进行针对性总结。

  一方面,“怎么看”是表达对于与他人发生矛盾的看法与解决的态度甚至是分析事情发生的原因。在以往的考试题目中,能够发现,材料往往会从两个趋势发展:一种是明白地告诉了考生发生矛盾的原因;另一种是没有明确原因内容。那么我们就来谈谈第二种的回答方法。对于没有明确发生矛盾原因的我们可以主要从两种角度去思考。第一,沟通。这种往往适合“我”和同事、负责人、导师等同事身份的角色,由于“我”的沟通态度不佳、“我”的沟通内容不清楚、“我”的沟通方式欠缺等导致对方不愿意配合;第二,工作。这种往往会给“我”一种身份,比如负责人、对接人等。由于“我”的工作能力较弱难、“我”的工作安排不贴合大家的意见、“我”的工作协调能力以及指导不及时等导致对方不愿意配合。所以各位考生在面对原因分析的时候可以尝试着从这两个角度出发。

  另一方面,“怎么办”是针对材料中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法。一个是“沟通”,在这里考生会简单回答,但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沟通的具体内容才是考官想要了解的,这也是体现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能力。沟通的具体内容可以从道歉、肯定对方、解释问题描述现状、提供方式与建议这样四个维度出发,当然不仅仅局限于这些。另一个是“协调”。“协调”的意思是当双方沟通达成一致协议后针对目前存在的残缺问题提出可控、可改的措施。这些措施也有迹可循。前面我们说到了原因分析的维度,事实上措施可以从原因下手。如果是“沟通”的问题,那么在日后的生活中可以加强沟通,多关注对方的情绪及时发现情绪问题并进行安抚;如果是“工作”的问题,那么就可以往自我能力提高中去发展:包括专业能力、 协调能力等。

  以上就是针对思路的两方面提出的方法总结分享给考生,希望考生能够在做人际题的时候结合社会实际,保证答题的全面性与真实性。做到不卑不亢、能伸能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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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相关考试试题:

  73 、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利用他人为道具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利用者通过支配被利用者的工具行为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构成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二是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甲的行为属于间接正犯的是:
A.甲挑唆乙与丙的关系,致使乙一怒之下将丙打成重伤,甲、乙、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B.甲教唆精神病人乙用刀砍伤与其素有仇怨的丙,甲、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C.甲派员工乙殴打一直欠钱不还的丙,并允诺给其好处,乙随后将丙打伤。甲、乙、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D.甲让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乙诬告丙,未想到乙捏造的事实正是丙客观存在的事实,甲、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利用他人为道具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②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
③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甲挑唆乙与丙,使得乙打丙,乙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且乙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甲的行为不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或“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不符合定义;
B项:甲教唆乙砍丙,符合“利用他人为道具,实施犯罪”,精神病人乙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符合定义;
C项:甲派员工乙打丙,乙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且乙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甲的行为不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或“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不符合定义;
D项:甲让孩子乙诬告丙,孩子乙确实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捏造的事实正是客观存在的,不属于犯罪,不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不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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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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