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问答 >

    法人股东的主体资格

    2022-06-29 09:58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法人股东必须要满足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符合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未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不存在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它终止企业法人的情况等法定条件。

    法人股东的主体资格

    法人股东的主体资格

      

      法人股东的主体资格,即企业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要满足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未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不存在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它终止企业法人的情况等法定条件。

      法人股东又称单位股东,是以公司或集团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编辑:安徽华图)

  • 上一篇:什么是民族资产解冻
  • 下一篇:没有了
  •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