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公务员题库发布公务员行测:当行政行为违法时,下列选项中,除外,都拥有撤销权。A.人民法院。更多关于上海公务员,上海公务员真题,公务员考试真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12 、当行政行为违法时,下列选项中,除(??)外,都拥有撤销权。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国务院
D.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但它本身无权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故B项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要点:A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故A项人民法院有撤销权,可以撤销或者部分撤销某些具体行政行为。
C项:根据《宪法》第89条第13款和第14款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故C项也有撤销权。
D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由此可知,原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自行作出撤销决定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故D项也有撤销权。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实施。现行版本为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本题所引第54条序号变更为第70条,内容变更为: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本题所引第51条序号变更为第62条,内容不变。本题为2011年考题,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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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徽华图)